江西省萍安塑业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工业园现有厂房内建设年产6万吨改性塑料粒子技术改造项目。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改性塑料粒子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地点:萍乡市芦溪工业园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江西省萍安塑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依托现有厂房、仓库及配套工程,改造废旧塑料生产改性塑料粒子生产线。产能由原来的年产PP、PE、ABS改性塑料粒子6万吨转为生产PP、PE、PS、PA、PC/ABS改性塑料粒子5.5万吨及新料改性塑料粒子0.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西省萍安塑业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萍乡市芦溪工业园
3、联 系 人:姚经理
4、联系方式:Tel:0799-758111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萍乡市公园中路182号金碧辉煌广场E区一楼
3、联 系 人:黄工
4、联系方式:Tel:0799-6695990
5、电子邮箱:18737863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后续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就该项目建设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江西省萍安塑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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